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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穷国享有全球化利益
卢诚国
<卢诚国是格拉那再也区国会议员。这是他到纽约联合国总部参加联合国第62届大会期间,于2007年11月1日在经济与财政委员会参与《全球化与互相依存》项目的讨论时的发言要点〉
全球化对各国产生了影响。首先,发展中国家面临许多挑战,因为它们面对在国际义务与国家优先事项之间取得平衡的困境。其次,这些国际义务有时和通过民主程序建立起来的国家政策与优先事项相冲突;第三,国际政策通常缺乏灵活性,不足以对迅速变化的国内形势和外部环境作出反应;第四,发展中国家由于固有的弱点,不但难以处理全球化带来的负面影响,甚至难以应付全球化本身。
然而,全球化“无孔不入”,在每一个领域影响到一个国家的决策过程,包括贸易,投资乃至国家开支的优先次序。随着时间的推移,全球化会更加有力。
站在马来西亚的立场,我们不否认全球化带来许多利益。然而,全球化所带来的利益分配不均。例如,市场自由化受到选择性的采用,条例不断改变,而这种改变是由最强的国家主导的,以符合它们的利益。这影响了发展中国家进入某个特定市场的能力,使它们无法增加收入,难以改善本国的经济与社会福利。
另一方面,未来的经济成长具有以下的趋势,包括:在全球,金融投机是个人增加财富的主要因素,有大约90%的资金流通与实质经济无关;石油价格持续上涨;以及气候改变的代价高,而且必须由穷人支付。
这些因素将使富国与穷国之间,富人与穷人之间的鸿沟扩大。因此,国际社会有必要寻求途径来管理全球化,使全球化的利益为最贫穷、最被边缘化的一群分享,从而使全球化更具人性。
首先,我们必须重新鉴定富国与穷国之间的关系。目前,富国与穷国之间长期处于对抗状态。尽管国与国之间互相依存,但大家把利益看成是互相排斥,一方得利;另一方必然蒙受损失,成为零和游戏。结果是大家都变得更弱。因此,我们需要使国与国之间的关系变成双赢。因为人类面对越来越多的具体挑战,继续繁荣的唯一途径是加强彼此之间最弱的联系,实现集体利益。
其次,平等待遇不一定等于公平待遇。如果在全球化之下,正义是人类的主要组织原则,则国际经济制度必须朝向有利于穷人的方向倾斜。相同的平台,是假设所有国家处于相同的发展阶段。但事实并非如此。因此,必须有特别和差别的待遇和其他特别保障机制。如果没有这类保障,穷人和弱者只会变得更穷和更弱。
第三,我们必须重建国际经济结构,以使它扩大而非削弱穷者的力量,以知识产权机制为例,尽管发展中国家拥有大量的全球性生物多元化资源,却未能为它们带来财富。利益为富国和跨国公司取得。因此,必须改变这种情况。
第四,在各国与各大公司忙于追逐有专利权的工艺之际,它们忘记了把原有的模式加以改良-那样一来,可以方便工艺的转移,及使之更有效率和节省成本。因此,知识产权机制尽管对一些国家和一些公司有利,却对其他国家和其人民不利,因为它们无法实现工艺转移,也未能取得能够挽救生命的药品。
总之,如果要使全球化带来最大的潜能和最大的利益,必须让发展中国家在全球化的决策过程中扮演更大的角色。现在的情况是,在制定全球化的条例和标准时,国际社会的大部分国家被排斥在外;这种现象不能再持续下去。如果我们追求的是真正的全球化人类大家庭,则正义、公平及参与,必须是更人性化的全球新秩序的基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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