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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诚国:处理非回教徒宗教课题各州应设特别部门
南洋商报
2008-8-10

(八打灵再也10日讯)柯拉娜再也区前国会议员卢诚国日前针对非回教徒的宗教场所及殡葬问题,与八打灵华人义山公会及八打灵工商会负责人进行交流。
卢诚国在交流会上指出,各别州政府应设立特别部门,处理非回教徒的宗教课题,以及提供适当的土地让非回教徒兴建宗教场所,并为非回教徒提供殡葬地段,及在组屋区提供家属为去世者进行宗教仪式的场所。
与灵2组织交流
卢诚国说,马来西亚宪法规定回教是国家宗教,各州统治者是各该州的宗教最高领袖,在受到官方照顾的情况下,各地获得政府拨款以兴建回教堂,让回教徒方便到回教堂履行宗教义务。
因此,卢诚国呼吁各州政府设立特别的部门或机构,专司处理非回教徒的宗教事务,及协助非回教徒获得土地兴建各自宗教的建筑物。
“如果组屋区设有回教徒祈祷室,可以处理回教徒逝世者的身后事,那么当局在组屋区也应设立特别的场所,供非回教徒的死者家属为死者处理身后的宗教仪式。”
他指出,非回教徒也面对死后葬地不足的问题,除了商业化的墓地,各州政府也应具有全盘的规划,提供殡葬土地,让非回教徒的中下阶层死者的家属,以便不用花费太多的情况下让死者入土为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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